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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制定示范区建设规范 加快夜间经济发展

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2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3日讯 日前,重庆市商务委、文旅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重庆夜间经济发展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主城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3日讯 日前,重庆市商务委、文旅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重庆夜间经济发展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主城都市区"两江四岸"核心区基本建成全市夜间经济核心区,在"一区两群"成功创建10个高品质夜间经济示范区,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均建成夜间经济集聚区。

重庆弹子石老街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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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计划,重庆将从加强夜间经济规划布局、建设多元化夜间消费场所、培育"五夜"生活业态、打造夜间消费品牌、推动夜间经济创新升级发展、完善夜间经济功能配套等方面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具体实施。其中,明确提出,打造一批"本地人常去、外地人必去"的网红打卡地。制定夜间经济示范区建设规范,发挥标准和引领作用。发挥主城都市区"两江四岸"核心区历史文化和景观资源优势,以长嘉汇大景区为重点,联动解放碑、观音桥等夜间消费基础较好的核心商圈,串连朝天门、北滨路、南滨路等黄金消费带,集聚大九街、十八梯、洪崖洞、鎏嘉码头、弹子石老街等夜间热点消费场所,规划建设重庆夜间经济核心区。

计划明确,将细化支持夜间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降低夜间经济集聚区用电、用能成本措施,将政府全额投资的公共照明和装饰照明等非经营性用电接入公共配电网,费用由各级财政承担。改造利用城市核心区域的老厂房、老仓库等设施发展夜间经济业态,按商业商务设施对待并予以保护。

以下为政策原文: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夜间经济是现代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重庆夜间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对繁荣市场、扩大消费、促进就业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有效对冲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进一步推动我市夜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新布局,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施策、示范引领,创新供给、品牌发展,统筹指导、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扩大消费、服务民生为导向,以消费载体建设为基础,以业态模式创新为引领,以质量品牌建设为重点,以公共服务完善为保障,营造开放、有序、活跃的夜间经济发展环境,打造"重庆味、国际范"的"不夜城"。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夜间经济占城市消费比重逐年提高,形成布局合理、业态多元、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区域协调发展、商旅文体深度融合的"1+10+N"夜间经济发展格局。主城都市区"两江四岸"核心区基本建成全市夜间经济核心区,在"一区两群"成功创建10个高品质夜间经济示范区,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均建成夜间经济集聚区。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夜间经济规划布局

将夜间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集聚集约、丰富业态、完善配套、优化功能、提升品质、突出特色"的原则,编制夜间经济发展规划。培育夜间经济集聚区,创建夜间经济示范区,打造夜间经济核心区,在全市形成集聚发展、示范带动、核心引领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培育夜间经济集聚区。鼓励依托商圈、夜市街区、特色商业街、旅游景点、文化娱乐设施、高校和创业创新集中区域等建设餐饮集聚型、购物集聚型、文体消费型、旅游观光型、便利服务型、国际风情型夜间经济集聚区。强化夜间经济集聚区风貌建设、设施配套和业态引导,注重品质提升和绿色消费。(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创建夜间经济示范区。鼓励以夜间经济集聚区为依托,出台扶持政策,围绕活力时尚、休闲健康、跨界融合等主题创新发展,创建一批时尚型、融合型、便民型夜间经济示范区,打造一批"本地人常去、外地人必去"的网红打卡地。制定夜间经济示范区建设规范,发挥标准和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文章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网址: http://www.jjyshfzyj.cn/zonghexinwen/2020/0723/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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